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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中国"试点城市
全国首个创新驱动示范市
中国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单位
冀科协〔202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掌握全省科技工作者状况,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建议和诉求,省科协决定设立20个河北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以下简称“调查站点”),依托调查站点开展全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和相关课题研究,积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站点设立情况
根据《河北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的通知》要求,各市科协和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认真组织开展了推荐申报工作,经统筹考虑站点类型和地区分布情况,省科协确定在辛集市科协、卢龙县科协、唐山市科协、衡水市冀州区科协、广宗县科协、河北地质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辛集市第一中学、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学、河北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同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衡水市农业科学院、邯郸市农业科学院、河北省健康科学学会、河北省区域科学学会等20个单位设立河北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并给予经费支持。
二、调查站点工作任务
调查站点的基本运行周期为五年。运行期间,各调查站点应配备好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严格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上报信息内容及时、真实、准确。调查站点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或本单位科技工作者的基本状况和动态信息;
2.积极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意见和建议,每季度上报不少于1篇站点信息,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信息报送至省科协站点专用信箱hbskxzdxx@163.com;
3.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和省科协下达的调查任务,包括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调查及相关信息采集等;
4.重点围绕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每年组织撰写报送不少于1篇高质量的科技工作者建议;
5.完成中国科协或省科协临时布置的信息报送和调研任务;
6.广泛开展建家交友活动,做好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工作。
各市科协要加强调查站点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沟通联系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调查站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参照中国科协和省科协有关规定,建立市一级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体系,为本市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补助资金拨付及使用
按照《河北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管理办法》(冀科协〔2023〕47号),决定对20个河北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给予经费支持,拨付标准为每个站点0.5万元,合计10万元。
1.省级学会申报的2个调查站点的工作经费,从省本级直接下达到各调查站点。调查站点需在本年度内支出,经费开支情况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出具决算证明。
2.各市科协推荐的18个调查站点的工作经费,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给各市县。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3〕149号)和工作安排,已于2023年12月中旬下达至各有关市县,由市县科协足额补助到各调查站点,专项用于调查站点工作。补助经费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内完成绩效目标。
请各市科协、各调查站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经费的用途、对象安排使用,确保调查站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改变和扩大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联 系 人:周婕
联系电话:0311-86219322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