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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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保定市科普教育基地 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2-08-16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属学会(团体会员),各驻保高校(企业)科协,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我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保定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市科协将开展我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县(市、区)科协、市属学会(团体会员)、相关县级行政部门(单位)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申请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单位或机构可选择相应推荐单位中的一家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科普教育基地。各推荐单位负责按照《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

2.初评。市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终评。市科协组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评审组,按照《办法》评议确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协予以认定命名“保定市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有关要求

(一)落实推荐责任。各推荐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部门、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严格认定标准。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各推荐部门单位,了解相关要求,对照《办法》改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以认定科普教育基地为契机,引导本部门、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的科普教育基地着重结合本区域的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基层科普工作模式和样板,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三)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部门单位请于9月25日前将《保定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科协普及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报普及部邮箱。逾期未报,将按自愿放弃办理。

(四)加强日常管理。市科协将对已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科普绩效评估和考核,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

(五)2021年已申报成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不需申报。

三、联系方式

保定市科协普及部:崔宏辰  陈  晔

通信地址: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2号大行大厦437室(071000)

联系电话:5077560  5077553

电子邮箱:bdkxpjb@163.com

 

 

附件:1.保定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docx

         

     2.保定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保定市科协        

2022年8月16日